Monthly Archives: February 2007

公瓜當私瓜,司法非傻瓜!

公瓜當私瓜,司法非傻瓜! 胡文輝2007/02/26 有一個人,經過瓜田,順手偷一個瓜被抓到,乖乖就逮,被指為「偷瓜賊」,還要入監服刑;有一個人,負責管理瓜田,月月偷瓜連八年才被抓到,被指為偷瓜賊,他卻宣布「化悲憤為力量,義無反顧」參選總統!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這款荒唐的代誌,怎麼會發生?卻真的發生在現代台灣,馬英九將市長特別費納入私人口袋被檢察官以貪污罪嫌起訴,就如一個管理瓜田的人偷瓜的故事。 以瓜為喻,政府首長如「瓜田管理人」,特別費如首長可以動用的「瓜」,可切來犒賞、餽贈部屬、請路過瓜田而口渴難忍的人吃等等,只要「因公支出」都可以,卻不能把公家的瓜視為私人的瓜,直接搬回家。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八年間,將特別費每月十七萬元,直接匯入自己帳戶,納為私人財產,這就好比每月都把公瓜當私瓜,連續八年直接搬回家,總計搬了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個瓜,堆滿房間,有的曬乾存放。 「偷瓜賊」起先還得意洋洋的說「歡迎來查」,看愈查情形愈不對了,自知家裡瓜倉中很多應是「公家的瓜」,就趕緊捐出一千一百多萬個瓜。 管瓜田又偷瓜的賊,曾說特別費是「公瓜」,他被追急了,就急急捐出瓜,更證明他早就知道這是「公瓜」,但是,捐瓜後才發現,捐瓜好像認罪捐出犯罪所得,於是趕緊翻供,改口稱自己認為特別費是「私瓜」。 這種把公瓜當私瓜搬回家,卻又說詞反覆不認帳的偷瓜賊,簡直把檢察官、法官、社會大眾,都當做傻瓜! 偷瓜賊被抓到了,卻宣布參選總統,還修掉排除偷瓜賊條款,有如放個屁當煙幕,並奪路遁逃,卻見一群馬屁文人、名嘴,齊吸氣喊好香,文人無行,醜態畢露!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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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境內三種反台獨的中國人

美國境內三種反台獨的中國人 /高達宏  政治是很冷酷的,因為大多數的人只看得見自己的需要,只聽得見自己的聲音,只想得到自己的滿足,至於別人的煩憂,甚至生死,並不在考慮之中,所以,在台灣人發出了自己的聲音,訴求台灣人的需要的時候,他們覺得吵鬧,要台灣人閉嘴。  一、來自中國大陸的中國人  美國人對中國人的印象並不好。  首先,中國是個共產黨專政的國家,剝奪人民的人權和自由,又擁有核子武力,最近還發射飛彈摧毀太空中的衛星,因此,就國與國之間,存在著武力爭鬥的利害關係。  其次,中國人偷渡來美國的人數越來越多,讓美國的非法移民問題更加的嚴重,即使人民幣已經開始升值,這種情況仍然沒有改善。  加上,中國人不守秩序、衛生習慣不佳的形象,在美國社會中的評價不高,美國社會對中國人有著心理上的歧視。所以,除非一小部分有成就或是職業較好的中國人之外,大部分的中國人,都無法融入美國的社會。  最近,美國嚴厲的取締非法移民,單是紐約,一日之間就逮捕了二百六十五來自中國的非法移民。在美國像這樣的中國人越來越多。這些從未踏足台灣的人,除了知道反台獨之外,連台灣是個什麼樣子都不知道。事實上,他們和台灣完全沒有關係。  二、中國大陸淪陷前,來到美國的中國人  中國大陸淪陷前,來到美國的中國人,是所謂的傳統華僑。他們在美國落地生根,子女都是在美國出生。  傳統華僑的後代都已經融入了美國社會,也有相當優異的表現,所以,即使他們本身仍然操著廣東話(現在大部分都會說中國普通話),英語不流利,但是,對於美國社會仍然相當的認同,美國人也將這些講廣東話的傳統華僑和現在來自中國大陸的中國人有所區分,認知他們是美國的中國人,而不是中國大陸的中國人。  傳統華僑原本對台灣有著相當的向心力,但是,自從民進黨執政,開始進行本土化以後,他們已經轉向中共。他們從來沒有踏足台灣,也不知道台灣是個什麼樣子,當年之所以支持台灣,一是反對共產黨的暴政,一是支持代表舊中國的蔣介石和國民黨。  台灣本土化使他們失去了心理上的中國的憑藉,所以,他們反台獨。事實上,不論是歷史淵源,還是家族血緣,他們和台灣都沒有任何的實質關係。  三、來自台灣的中國人  有次,筆者將一對來自台灣的外省夫婦當成來自中國大陸的人。後來有人告訴了那位太太,說筆者說他們是大陸人。結果,那位太太大發脾氣,說她那一點像大陸人,「看穿著、看氣質、看談吐也應該知道我是台灣來的」。  但是,在談論政治的時候,她卻是堅稱她是中國人。很矛盾吧?  一位在台灣堅決反台獨的人,有一次以綠卡在美國入關的時候,移民官問,你來自中國?他的回答卻是,「我不是來自中國,我是來自台灣」。很詭異吧?  這些來自台灣的中國人,在台灣的時候堅決的反台獨,到了美國,卻要別人知道他們是來自台灣。他們是真正的台灣人。  四、正名可以解決認同的矛盾  其實,這些矛盾、這些詭異,正是在台灣的一些人,尤其是外省族群,經常有的矛盾。  就像馬英九在台灣唸書,然後,在台灣結婚生下女兒,他的女兒也在台灣唸書,兩代都是在台灣成長,但是,他卻反對台灣正名,還是說2008執政,要全部改回中國和中華;這就是現代台灣人的迷失。  連要想當總統的馬英九都如此了,何況其他的人?他們身在台灣,活在台灣,卻處處要稱自己是中國人,卻不准將中國石油改成台灣石油,不准將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甚至還要讓「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執政。  這些都是由於將中共的中國和歷史的中國混淆不清的結果。  然而,現在的台灣和中國已經是很清楚的二個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架構,不同的人性,不同的政治了,這些台灣的中國人也都知道,但是,他們卻無法割捨過去蔣家政權統治時期所塑造出來的認知。  從美國的三種中國人來看,我們可以不理會大陸的中國人,可以不理會傳統華僑,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台灣,但是,我們卻必須認真對待自認為是中國人的台灣人。  因此,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來,台灣真的需要推動正名,才能讓台灣的中國人也認同台灣,也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唯有這樣才能夠讓大家一起走出國共歷史的迷霧,讓大家共同走進台灣自己的殿堂。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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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辭職的政治風暴

馬英九辭職的政治風暴甫於去年底才自台北市長卸任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由於在八年首長任內將特別費存入私人帳户,經民進黨立委告發偵查半年餘之後依「貪污罪」提起起訴,導致其聞訊頓表「痛心疾首」,直言根本無法接受「詐領特別費據為己有」指控外,並馬上依照黨內「排黑條款」主動宣告辭去黨魁席位,同時更化悲憤為力量、將義無反顧藉由參選總統來證明本身清白。消息傳開,旋即震撼台北政壇,儼然已為年底立委減半之改選、以及明年三月總統大選投下無以倫比的變數! 這位向被朝野視為「泛藍共主」的馬英九,雖已立即辭去國民黨主席,但仍將以黨員身分為國民黨改革與團結奮鬥。他並意有所指聲稱「此刻的台灣已進入民主的寒夜,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嗥,在這個正義公理已遭政治綁架的時刻,憤怒已成了大家最後尊嚴之所繫。為了不讓惡人得逞,為了挽回台灣最後一線生機,我們除了向他們大聲說不之外,別無選擇」。其清白受到檢方質疑,廉潔竟被司法起訴,簡直「比失去生命更痛苦」,面對當前苦難,面對執政者無所不用其極的打擊,他內心一無所懼,並正式對外鄭重宣告「馬英九不會被打倒」,而國民黨在當晚召開緊急中常會,會中無異議通修改黨內條款予以慰留。 不過,並非全體所有國民黨黨員全做如是觀,據暸解立法院長王金平便有明顯的「彼可取而代之」言行,連無黨籍的立委李敖都公開表態挺王選總統,而掛名為「榮譽黨主席」的連戰也蠢蠢欲動,堪稱是馬英九面臨的內部暗流,而對外又要接受四月底的特別費官司纏訟,依檢方起訴馬英九之違法就公開比喻像是「騎贓車卻不換車牌、偷東西不曉得戴手套」,迫使檢察官依法不能不偵辦及起訴。即使藍綠陣營為此舌鎗唇箭互槓。國民黨痛批檢方選擇性辦案,已使制度問題變為司法迫害;但民進黨則表示肯定司法公正及客觀,完全南轅北轍,唯外界咸認馬英九是因特別費新台幣一千一百一十七萬餘元被認定「納為己有」,直與阿扁總統夫婦及其心腹捲入之國務機要費案不同,因為國務機要費開銷不需要單據的部分是以「現金領出」而非像特別費之「匯入帳戶」,因此前者領出後到底有沒支出是甚難查證追究,況且檢察官也沒查到相關犯罪事證。所以,司法單位對於馬英九這位前「法務部長」、同時也是下屆總統最熱門及搶手的明日之星,即使想要廣開善門;卻礙於執政黨把關和法律條文規範,只好必須依法行法予以法辨! 據上述狀況,馬英九因特別費而被迫辭卸黨主席,除直接促使黨內各路人馬爭相競逐總統之企圖浮上檯面外,間接也為執政黨籠罩在國務機要費陰影下露出曙光,對於台灣政局未來之發展影響至鉅!堪稱牽一髮動全身,特別是民進黨表態參選的「三王一后」,從副總統呂秀蓮過去擔任過桃園縣長、現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任台北及屏東縣長、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曾任宜蘭縣長、前閣揆謝長廷也擔任過高雄市長…等政治閱歷,也都在地方首長任內涉及特別費,所以馬被提起公訴之後也勢必使得其他逐鹿者被連帶拖下水!而且,刻已被告發的司法院長翁岳生等一百七十餘位「綠朝新貴」亦遭檢方調查中,此外,全台灣之六千多位主管級的公務員在過去也私用過特別費( 連曾任台北市文化局長的龍應台也於報端「自首」),悉數都驟臨「貪汚治罪條例」追究之陰影,簡直使得中華民國文武百官全都波及! 因此,針此迫在眉睫的危機,蘇貞昌曾於行政院會上宣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來解套,卻被阿扁總統深表不以為然!凸顯出捲入國務機要費泥淖者亟欲玉石俱焚? 除此之外,導致台灣國安局長薛石民撤換、以及金管會主委飲恨下台的力霸集團拋空財產之經濟犯罪事件中,由於負責人王又曾被美國移民局「收押禁見」後,已於週三(14)首度提訊,堪稱也使國民黨隔海面臨另一波衝擊,因為王又曾自李登輝執政時的黑金體制竄起後,根據親民黨前發言人謝公秉在TVBS上透露:當「國親配」去年陷入僵局時,王便曾出面向湖南鄉親宋楚瑜遊說,據傳計劃喊價「賣下」親民黨來與國民黨結合!而有關馬英九在一九九四年的「棄學從政」轉折中,當年放棄政大副教授專職而投入台北市長選戰時,坊間便曾盛傳過「前後十七次公開拒絕參選首都市長而急轉彎」的馬英九,係因王又曾透過其妻王金世英在美安利銀行 (Omni Bank)金援兩百萬美元所致,此舉證諸於去年也有「蒐購親民黨」之舉,顯見傳聞似非空穴來風,這彷彿也正是王家吃定國民黨之所在,間接暗示馬英九在力霸財經風暴猝發後刻意視而不見之所由!! 設若這傳聞中的「兩百萬美元」被王公開證實為真,則其對國民黨的政治效應必比大海嘯更為驚濤駭浪,恐會使得馬英九之政治生涯完全滅頂罷?!(15-02-2007 香港《信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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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必須澄清200萬美元金援

馬英九必須澄清200萬美元金援  根據香港《信報》新聞的一篇評論指出,馬英九當年經過十七次公開拒絕參選首都市長後,突然急轉彎決定參選,目前遭到通緝的王又曾扮演了關鍵性角色,並且提供了二百萬美元的獻金援助。此事非同小可,是否屬實,馬英九必須出面澄清。  這篇評論以《馬英九辭職的政治風暴》為題,在二月十五日的香港《信報》刊出,該報是香港著名的財經報紙,非常偏重政治及財經的評論,頗具權威性。  這篇署名蔡漢勳的評論說,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被美國移民局「收押禁見」後,已於14日首度提訊,堪稱是中國國民黨隔海面臨的另一波衝擊。  評論說,根據親民黨前發言人謝公秉在TVBS上透露,當「國親配」去年陷入僵局時,王又曾便曾出面向湖南鄉親宋楚瑜遊說,據傳計劃喊價「買下」親民黨來與中國國民黨結合!  蔡漢勳寫道,『有關馬英九在一九九四年的「棄學從政」轉折中,當年放棄政大副教授專職而投入台北市長選戰時,坊間便曾盛傳過「前後十七次公開拒絕參選首都市長而急轉彎」的馬英九,係因王又曾透過其妻王金世英在美安利銀行(Omni Bank)金援兩百萬美元所致。』  蔡漢勳說,證諸於去年也有「蒐購親民黨」之舉,顯見傳聞似非空穴來風,這彷彿也正是王家吃定中國國民黨之所在,間接暗示馬英九在力霸財經風暴後刻意視而不見之所由。  根據追蹤查證,該篇評論作者蔡漢勳,是台灣的資深媒體人,過去曾經是台灣日報的專欄撰稿人,目前受邀定期替香港《信報》撰寫台灣政情分析。  有關馬英九接受王又曾政治獻金的傳聞,2006年一月中旬蔡漢勳就曾在國內的《綠色短評》中提過,事隔一年,似乎並未看到馬英九作過任何說明或澄清,蔡漢勳此番又在力霸風暴及馬英九辭中國黨主席的風波中重提,顯見這項傳聞在坊間頗受重視。  馬英九目前雖然陷入特別費起訴風暴中,但是,對於此項傳聞卻不能充耳不聞,蔡漢勳在評論的結論中指出,『設若這傳聞中的「兩百萬美元」被王公開證實為真,則其對中國國民黨的政治效應必比大海嘯更為驚濤駭浪,恐會使得馬英九之政治生涯完全滅頂罷?』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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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犯罪事實確鑿的科刑探討

馬英九犯罪事實確鑿的科刑探討  法律不外乎法、理、情三者兼顧,馬英九曾是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部長,侯檢察官亦曾為馬英九屬下,於公於私都有「情」。基於避免利益衝突的原則,初始之時,侯檢察官自應迴避此案件之承辦,以避人口舌之讒,並順此重新樹立優良之司法典範,不過,侯檢察官終能在這種「難為」,內心極其掙扎,又須兼顧各種考量之態勢下,引用特別刑法──「貪污治罪條例」(重罪),而不是普通刑法的罪責──加以起訴,實也令人欽佩。  然而,馬英九的行為及犯意是具有嚴重性,而且是連續犯,本應再加重其刑,而在侯檢察官起訴書結尾對馬英九部分有下列之述:『…查被告馬英九於案發後,…可謂已無犯罪利得,請審酌此犯罪後之態度予以從輕量刑…』,不禁令人有「重重提起,輕輕放下」之感。   以下是有關科刑之法律資訊,謹提供作為參考。此部分既非檢察官之職責,一般律師們也較不會去注意及干預,乃法官之量刑專責範圍也。  「中華民國刑法第八章,刑之酌科及及加減」第五十七條「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起訴書中指出,馬英九「假工作獎金,偽造領據」、「集他人發票,不實核銷」、「未支先請領,行詐術之實」。  ──刑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犯罪之手段」乃適用於此一犯罪事實。  起訴書中又指出,「特別費非薪,馬明知道」、「馬改稱私款,是卸責之詞」,馬英九曾是法務部部長,而且亦擁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高學歷,理應更慎重節持才對。  ──刑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乃適用於此。  馬英九在被起訴後,立即表示,當清白受到質疑,清廉竟被起訴,對自己比失去生命還痛苦,因而覺悟「清白,要用生命維護;正義,要用行動證明」。當民主受到重創,社會正義難以伸張的時候,唯有化悲憤為力量,參選二○○八年總統大選,向人民證明清白,以行動證明人民最後會選擇正義的一方。  馬並強調,面對當前苦難,面對執政者無所不用其極的打擊,反而生出更多勇氣與胸襟,去承擔歷史使命,為了人民尋求希望與光明的未來。他說,「我不會被打倒」,願青天佑我台灣,佑我百姓。  馬英九知法、違法,在被起訴之後,不但沒有悔意、思過,甚且逆勢而行,以「訴之人民」為政治手段,公然藐視法律,踐踏司法正義…。  ──刑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十款:「犯罪後之態度」乃適用於此犯罪後毫無悔意之態度。  候寬仁檢察官在起訴書中之犯罪與證據裏陳述,「核被告馬英九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並請論以連續犯…」。檢察官雖無具體求刑,但根據下列「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至少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又根據下造刑法第64條(死刑加重之限制與減輕)死刑不得加重。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第65條(無期徒刑加重之限制與減輕)無期徒刑不得加重。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66條(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之減輕方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輕者,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  依法,死刑可減輕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可減輕為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有期徒刑可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  將來承辦此案件之法官,除非其仍然具有濃厚之黨派政治色彩,膽敢違反人民久盼「司法獨立」之時代巨流,再作出司法史上另一醜惡之無罪判決,勢必引起台灣大多數人民之公憤….!  否則,依據刑法第六十六條,即使馬英久被減刑,其刑期減輕至二分之一,至少也須被判三年六個月。所以,馬英九是躲不掉刑責的。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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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林明珠女士

請問林明珠女士 黃守禮2007/02/24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筆者在現場不到十公尺之處親眼目睹全部所有過程。現場始終未見到任何一位約莫十歲左右的小女孩。林明珠在紀錄片裡所言她當時在現場之說,令人質疑。 林明珠假若如她所言,事件發生當時在場幫母親林江邁賣菸屬實,則以下所提十四項問題應可據其頗佳記憶順予回答: 一、二二八事件紀念碑現在建置於南京西路一八三號男裝社前面人行道是錯誤的。請指明真正應建地點及地址。又,現男裝社當時做何種生意,店名叫什麼(很有名)。 二、二月廿七日的天氣是晴、陰或雨天。 三、菸攤架設置於何處,架的形式及如何放置。 四、天馬茶房店門有約一公尺高玻璃櫃裡放置何種商品。 五、天馬茶房老闆的名字(很有名)。 六、緝私隊到天馬茶房是從延平北路方向來或由圓環方向來。 七、緝私隊是以徒步走路過來或坐車到達菸攤前,是坐何種車輛來。 八、緝私隊約有幾人來,穿何種形式衣服及其衣服顏色有幾種。 九、沒收之香煙放置於何種器物搬運。 十、林江邁在什麼地方及位置被毆打,毆打的人穿的衣服是何種顏色。 十一、緝私隊開槍後往圓環方向逃跑或往延平北路方向。 十二、林江邁受傷後是由別人扶著走路去洪外科就醫或是以車送醫,是用何種車送的。 十三、林明珠如在場一定會陪送母親到洪外科,洪外科原址現在在何處,應可帶我們到原址指認。 十四、如常幫母親賣菸,當時走私菸極有名在販賣的美國貨三種、英國貨一種、中國貨一種,假若常幫母看攤,應現在尚有記憶。 筆者二哥黃守義當時為建國高中二年級學生十七歲,在林森北路巷中住家附近,被在街上搶奪路人財物的中國賊仔兵三人,每人開一槍當場斃命。筆者聞訊趕往抱屍痛哭欲絕,那時尚溫黏血糊沾滿我身的淒慘感覺,至今仍鮮明深割心胸。 筆者認為一九四九年後來台外省人與事件屠殺全然無關亦無懷恨之念。馬英九及其黨不必故作神態歪曲史實做政治炒作。 (作者為前台北工專及中原大學教授、二二八遺族及白色台灣政治受難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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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讓馬英九領導能力與人格特質現形

特別費案 讓馬英九領導能力與人格特質現形 台灣觀點2007/02/24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以貪污罪嫌被檢察官正式起訴,造成國民黨內的政治風暴以及台灣政壇的巨大震盪。而他在起訴書公布的第一時間,宣佈將參選2008年的總統大選,也使得馬英九將同時身兼貪污被告跟總統候選人的雙重身份;未來他來回於法院與競選總部之間的畫面,恐將是其揮之不去的負面形象。   馬英九在法律上到底有沒有罪,檢察官的起訴書中有著鉅細靡遺的證據呈現與事實陳述,往後也會交由法院進行最終的審判,因此吾人沒必要就此有過多的主觀評論。   倒是馬英九在巿長特別費案的過程中,所呈現出來的危機處理能力,以及面對檢方起訴時的態度反應,絕對是我們在看待一個台灣的未來可能領導人時,必須要去仔細檢視的對象。   首先,誠實是最佳的政策,對於政治人物尤其如此。然而對照起訴書的內容,以及過去一段時間以來馬英九的說辭,馬主席顯然是說了不少的謊言。光是前兩次偵訊時表示他瞭解特別費是公款,到最後一次約談時改口表示是私款,就證明他說謊的事實。而他之前所說,特別費有多數都用在犒賞員工,如今也被證明並非事實。   其次,馬英九個人及團隊的危機管理能力太差,也在這次的特別費事件中,再一次的暴露無遺。從一開始輕忽整件事情的重要性,等到火燒眉頭又連忙捐出上千萬元作公益,再到各種不一致的對外說詞,都凸顯馬團隊面對危機時的慌亂決策。   再者,所謂「馬英九沒有朋友」的政壇說法,也經由特別費事件的發展過程,得到了進一步的證實。在整個危機處理過程中,泛藍的立委或者是名嘴,不少是作壁上觀、幸災樂禍。即使是要幫馬英九來辯護,但也因為除了馬英九自己跟極少數的核心成員之外,別人根本無從得知特別費的真相內幕,而無從為馬辯護起。   最後,馬英九的宣布參選,看似暫時轉移或模糊了貪污案的焦點,但也凸顯其個人不尊重司法,想要透過政治手段解決問題的態度。這對於一個曾經擔任過法務部長,而且在偵訊期間還大言強調相信司法、相信檢察官的馬英九而言,這的確是一個很大的諷刺。   總之,所謂「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馬英九特別費事件對於台灣人民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馬英九的最終司法審判結果,而是讓我們看清楚了馬英九的領導能力與人格特質。 □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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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幾個網路服務

介紹幾個網路服務 http://thevault13.blogspot.com/2006/08/blog-post_31.html 進入所謂的 Web 2.0 時代,網路上各種好用的服務越來越多了,可惜多半是英文,台灣普遍用得還不多。 以下介紹一些常見好用的: JAJAH – 打免費電話 在網路上輸入自己的電話,以及對方的電話,按下通話鈕後,自己的電話會先響起。接起來後,可聽見中文語音說:「這是Jajah,請等候一下」。然後對方電話響起,對方接起後,雙方就可以開始通話了。不管是市話、手機、國際電話都可以打。美加、新加坡、香港、大陸、台灣等地全部免費。 JAJAH的幾個特點: 不用下載或安裝任何軟體不須要頭戴耳機不會佔用頻寬雙方可直接使用現有電話或手機不用待在電腦前面不論朋友有沒有在上網,打給他們都不用錢 從這裡可以看出他跟 skype 的根本不同。skype跟著電腦走,但這服務是跟著電話走。另外還有預約服務,例如3點鐘的時候打算打通電話,但是到時候不在電腦旁,那麼先預約好,到時候把電話接起來就好。另一服務是電話會議,可以多人同時開會講話。 http://del.icio.us/ 現在很紅的del.icio.us,就是把你的網頁書籤放到網站上集中服務,所以你在不同電腦也可以使用同一份書籤。另外提供方便的標籤分類功能,每個網址可以有無限多的標籤,可以參考別人對此網址加了什麼標籤,也可以看看整個網路上這個標籤下的網址有哪些。另外網站還會列出目前最紅的一些網站,參考別人的書籤等等功能。 http://www.flickr.com/ 目前最佳網路相簿。空間無限,不過固定時間內只能上傳一定的量。整個瀏覽以及編輯方式都與傳統相簿完全不同。老實說我搞不懂為何還有人在用無名相簿。這裡也可以看到許多優美的攝影作品。 http://www.plaxo.com/ 維護通訊錄。 當你的朋友更新自己的通訊方式時,你可以直接看到最新資訊。當你更新時,你的朋友也會知道。 最後就是 Google 了。 一個 Google 帳號是一定要的,目前我用到的服務有以下: 網站分析 – 可以分析到你網站的流量 Base – 把東西上傳到 Google 放著,可以拿來徵才、求職、拍賣、登廣告等等有的沒有的,很多用途。月曆、gmail、gtalk、page creator – 如前篇所述。購物車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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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又要去「馬家莊」,別再騙了!

馬英九真的是客家人嗎?  馬英九在當選台北市長後就不斷聲稱自己是客家人,並於每年清明到苗栗通宵的馬家祠堂「掃墓祭祖」。讓我覺得奇怪的是,社會上竟然沒有人對這點提出質疑,為什麼一位政治明星會在過了大半輩子 之後,才聲稱自己是客家人呢?  身為客家人的我,當然會想要對於這位政治明星,這種突如其來的舉動好好的檢視一番。不檢視還好,一檢視就發現其中大有問題,疑點如下:  一、在馬英九市長第一任任期中,馬團隊所發的新聞稿及媒體的報導都是說:「馬英九市長『自認自己有客家血統』或『自認自己是客家人』」。而這個『自認』卻從未得到馬鶴凌老先生或馬英九其他家人的證實。  也就是說,馬英九全家上至父母、下至手足,只有他『自認』是客家人。  二、馬鶴凌老先生在世時,從未說過自己是客家人或擁有客家血統,馬老夫人亦然。而且馬鶴凌老先生的口音,完全不像是「客家鄉音」,至少絕對不是苗栗通宵的「客家腔」。  換言之,馬鶴凌老先生絕不是苗栗通宵的馬家後人,那麼,馬英九當然也不是,他們與通宵馬家不過是同姓罷了!而同宗的可能性幾乎是零,因為語系乃是區分種族或族群的重要依據,而馬鶴凌老先生與通宵馬家之語系顯然不同。  三、當馬鶴凌老先生健在時,從未陪同馬英九到苗栗通宵的馬家祠堂「掃墓祭祖」,身為馬英九父親的馬鶴凌老先生,在面對「祭祖」這種大事時怎能年年缺席?  特別是在馬英九第一任市長任內,他的身體並沒有嚴重的病痛或病到不能掃墓的地步,而且汽車就可以直接駛至通宵馬家祠堂的大門並不需要跋山涉水,馬鶴凌老先生何故可以缺席呢?  而且馬英九在接任台北市長之前,為何也不曾到通宵馬家祠堂「掃墓祭祖」呢?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苗栗通宵的馬家祠堂內,並無供奉任何一位馬鶴凌老先生與馬英九的先祖,否則他們就是一對數典忘祖的父子。  四、馬鶴凌老先生於民國九十四年過世,其骨灰安置於木柵福德公墓,而非安置於苗栗通宵的馬家祠堂。也就是說,通宵的馬家祠堂內並無供奉任何一位馬英九的先祖。  而且馬英九的其他祖先也都不在台灣,但是,他仍然繼續到通宵馬家祠堂「掃墓祭祖」,他當然可以到通宵馬家祠堂去祭祀同姓氏的先人,但絕不能用「掃墓祭祖」名義。  可是,他卻每次都以「掃墓祭祖」的名義到通宵馬家祠堂祭拜,所以,他明顯是犯了「非其鬼而祭」的嚴重錯誤。【《論語》〈為政〉:「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五、「祭祖」對華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對客家人這種極為重視「家族觀念」的族群來說,更是重要。試問一位家教甚嚴的客家子弟怎會一再觸犯「非其鬼而祭」這種客家大忌呢?  而且當馬英九在擔任市長之前為何不曾提及自己是客家人呢?難道他只有在選票壓力之下才會想起自己是客家人嗎?  上述種種對「馬英九是客家人」的質疑,在在都顯示出他是客家人的可能性極低,而且也絕對不會是通宵馬家的客家人,那麼,他為何要一再觸犯「非其鬼而祭」的錯誤呢?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馬英九想要拉攏、討好客家人。  客家人是一個非常團結、向心力又極大的族群,若是他能讓人相信自己是客家人,那麼,他就可以為自己「新台灣人」的身分奠定下穩固的基礎,同時還能得到客家人的支持,這對馬英九的選票來說絕對是一項大利多。  但是,他忽略了客家人雖然淳樸勤儉但卻不笨,至少有一個像我這樣的客家人會去檢視他的客家人身分。  我認為一個政黨或政治人物要想討好客家人,就應該提出好的客家政策來使客家人心服口服。若只是用這種「亂認祖宗」的方式來向客家人獻媚,一旦被識破反而會得到更嚴重的反效果。  試問,一個連祖先都能亂認的政治人物,又有什麼值得人民信任的呢?如果你不是客家人,你會相信一個亂認祖宗的政治人物嗎?如果你是客家人,請仔細深思要不要去信任一位「背祖(客語)」的政治人物呢!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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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疑似當「血牛」

馬英九疑似當「血牛」  馬英九總是喜歡炫耀他的「捐血」次數,而且每次「捐血」都要事先通知媒體,進行「捐血」秀。  結果,經不起檢察官的檢驗,把他的「捐血」秀全面揭穿,原來他從1999年起每年都會從「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收到郵政禮券,每年一萬一千元,至2005年,總共領了七萬七千元。  別人捐血只有一甁牛奶和一包餅乾,馬英九卻能領到高額禮券,很顯然的,馬英九有當「血牛」之嫌;更可惡的,他竟然還能厚顏無恥地裝聖人,賺了錢還作秀騙選民。  起訴書附件中,有關馬英九拿到郵政禮券的紀錄如下(年份為民國):  88年,郵政禮券11,000元 89年,郵政禮券11,000元 90年,郵政禮券11,000元 91年,郵政禮券11,000元 92年,郵政禮券11,000元 93年,郵政禮券11,000元 94年,郵政禮券11,000元  另有一次,是於88年由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支付現金4,000元,用途及目的不明。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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