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December 2008

台派要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對手?

rosewood 2008/03/25 今 天抽空跑到郵局買郵票。不是為了寄信,只因為想留點「台灣」的東西。馬囧上台後,那些台派努力推動的台灣正名,將被一一抹滅。蔣中正銅像將復現,民主紀念 堂將改為紀念殺害台灣人的劊子手的殿堂。以台灣之名寄送的郵票,也將被消滅掉吧。看看國民黨勝選後,仍發動一波又一波的攻勢,台派仍天真的以為,往後仍有 機會光明正大的反擊? 此刻我只想趁還來得及,將留有台灣標誌的事物保存起來。 在郵局挑了許久,終於找到四套郵票的票面是印台灣而不是中華民國。 在往返的路途中,兩次聽到路人的對話。第一次是一對中年男女,以很不屑的口吻說:「做不好就換人做呀!」第二次是一中年婦女和一年輕女子,中年婦女邊走邊罵:「已經給他機會了,還做不好!還能怎樣!」 我想都是指扁政府吧。 我邊走邊想,哪裡做不好?換什麼人做會更好?要做到怎樣才能杜絕眾人相交的指責?越想心越痛。統媒的鋪天蓋地,撒下緊箍網。任憑扁政府再如何努力,終究抵 不過幾乎一面倒的媒體抹黑。扁政府不是聖人集團,只要是人都會有缺失,他們也和你我一樣。但是他們要承受更多的責任和責難,卻孤立無援。 *****寫到這裡,想講個朋友告訴我的真實故事********* 曾經有個長得算是小白臉的年輕人,受朋友之邀,一起喝酒唱卡拉OK。唱到酒酣耳熱之際,朋友的朋友之一,據說是個政府官員,竟然對這年輕人毛手毛腳,還舔 起他的耳朵。年輕人氣憤之餘,過了快兩個月後,向立法院的李委員檢舉。據說這位高官姓ㄊㄨˊ。好吧,於是有位涂先生被揪出來,被放到全台灣民眾面前檢視。 這件事鬧得很大。後來,才發現那位官員是屠先生。此屠非彼涂。 宣稱自己被性騷擾的年輕人,從一開始信誓旦旦的說,他確定就是那個涂先生。到後來,承認自己搞錯了,道個歉也就完了。 這個誣指別人的年輕人,本業是開間蘇杭點心之類的小店。生意其實不太好,不料在舔耳案後,店裡湧來大批的花藍慰問,擺滿前門,更有許多支持者到小店捧場。沒多久,原本生意清淡的小店重新裝潢、擴大營業,從此人氣頂盛。 後來,涂先生決定提告時,據說附近店家有歐巴桑很生氣的為年輕人抱不平:有什麼好告的?只是被誤會而已。這樣就要告人家! 後來,這位誣指別人的李委員,也只是道個歉就了事,沒有任何賠償,不必負任何法律責任。據說,她可能當上教育部長。 ◎ 您覺得,這整個事件,是單純的認錯人嗎? ◎ 您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台派的民眾,沒有像統派的民眾一樣,事情一發生就出來力挺,甚至全力團結起來要求對方一定要給個公道並付出代價? ******寫到這裡,我想到另一個場景********* 陳總統夫婦,因為國務機要費案,被提起訴訟。吳淑珍女士硬撐著虛弱的身體,也要出庭。因為不願意被人說是做賊心虛。但是奚落聲、嘲笑聲,此起彼落,極盡羞辱之能事。連總統的女兒、兒子、孫子,都被納入追打的行列。 我只知道有台派零星的慰問,但是不見有如潮水般的支持、保護,甚至挺身而出去幫忙對抗。 之後陳總統一家被打入黑五類。只要他一開口就顧人怨,他得加以切割。他最好消失成空氣。他下台如果被凌遲,有人會很高興。這些高興的人有統派、也有台派,屆時,兩方應該會一起笑看阿扁活該吧? ◎ 如果將台派之於陳總統夫婦的態度,和統派之於舔耳案年輕人的態度相比,將來兩軍對峙,哪一方勝算比較大? ◎ 在網路上寫阿扁蠻幹、想名留青史、想這樣那樣的人,跟陳總統很熟嗎?熟到知道他都自己一個人做決策,身邊沒有智囊團進言,沒有其他大老的意見?沒有其他團體或政敵私下給他壓力?熟到筆下寫的場景、推斷,都是自己親臨現場記下的? *****你真以為台派有意識到對手有多可怕?****** 光想到這幾個實例,我對台派是悲觀的。 如果台派仍然只會以高道德要求自己陣營,仍然只會說陳水扁該怎樣、蘇貞昌該那樣,謝長廷該這樣。或者寄望短時間內,有新的政治明星會帶領台派迎向勝利,那真要令人痛哭流涕了。 這一路以來,我只看到對手有計劃的攻擊、攻擊、再攻擊。幾乎都是檯面上的台派在抵擋。大部份自稱台派的民眾,在網路上討論、在網路上罵,指揮來指揮去,但 可曾提出有效對策?或是,如果身處如此處境,可有把握能做得更好?比狠、比鬥志、比錢、比聲勢、比謀略,哪一項贏過別人? 人家手下如余文,如被搶老婆的, 都可以心甘情願為主將賣命,絕不背叛。人家主將一聲令下,全部人員都死命擁護,甚至台派的選舉策略整個抄去用也沒關係,你台派去笑呀,去KUSO呀,笑到 後來是誰在流淚?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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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八仙的莫須有行賄罪!

特偵八仙的莫須有行賄罪! esir2008/12/13 2008 年12月12日,中華流亡民國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洗錢案首波起訴,檢方認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及媳婦陳致中及黃睿靚夫婦等十四人, 共同涉犯貪污、洗錢等罪,扁珍不法所得七億九千餘萬元,並匯往瑞士等海外隱匿,建請法院對陳水扁處「最嚴厲之制裁」,並追繳不法所得,檢方同時認為吳淑珍 大肆干政,且貪婪成性搜括財物、陳致中夫婦未說明海外資產,均建請「從重量刑」。 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那份正文有209頁、圖表有72頁,合計約281頁的厚厚起訴書,跟狗仔私家偵探的報告差不多,隨便訪問路人甲路人乙,就拿來當作證據。 如果路人甲路人乙說是「政治獻金」,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的不法有罪推論,全部都是莫須有! 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唯一能成立行賄的證據,就是要路人甲路人乙承認自己犯罪行賄。龍潭購地案辜成允都說是佣金了,這也被說成是行賄?笑話!原來所有拿仲介佣金的房仲業者,都是在拿賄款? 另外,南港展覽館也是相同的道理。第一,扁家又沒有投票審議的資格。第二,既然扁家都已經干政強力施壓,那郭銓慶還多此一舉前金後謝賄賂評審委員幹嘛?也就是說,扁家並沒有左右評審委員作何決議的能力。 總而言之,如果路人甲路人乙說是「政治獻金」,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的不法有罪推論,全部都是莫須有的「行賄罪」!而且先強用未審先判的莫須有的行賄罪名來作為談判減輕罪刑的利益交換,以取得口供! 而政治獻金法是在2004年3 月18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3 月31 日公布施行。依據起訴書內文,本案中有關的匯款日期如下: 龍潭購地案是自2004年1月20日起至4月13日止。最後一筆是4月13日。(依據起訴書第20頁第二十項) 南港展覽館案是2004年12月1日開始在境外轉匯的美金273萬5500元。(依據起訴書第30頁第五項) 依據政治獻金法規範,如果有違法就是南港展覽館的匯款。而龍潭購地案相關證人辜成允所言屬佣金,不屬政治獻金。即使購地佣金屬於政治獻金,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也必須查明在政治獻金法施行之後的最後一筆匯款金額流向,在此之前並無違法。 另外國務機要費,無論扁家有沒有公款私用,依據中華流亡民國審判馬英九特別費的同樣標準是,沒有犯意而且無罪! 嗆聲辦不好就下台又違反偵察不公開又濫權羈押相關的人士來取供的特偵組八仙檢察官如下: 陳雲南:史上最牛的發言人 周士榆:最了扁家人脈 林嚞慧:記得錢進錢出 李海龍:偵訊搜索主力 越方如:化解珍出難題 朱朝亮:日辦案晚打坐 沈明倫:提供法律意見 吳文忠:曾說被告『應該槍斃』! □ 〔 資料來源: E大調 | 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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