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雷克斯之聲

雷克斯之聲

Taipei, Taiwan Berkeley, California Boston, Massachusetts Tacoma, Washington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一 不愛唱歌的啟示,一。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二 不愛唱歌的啟示,二。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三 不愛唱歌的啟示,三。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四 不愛唱歌的啟示,四。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五 不愛唱歌的啟示,五。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六 初戀情人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七 三天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八 午夜飛行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九 煙盒 對你的十個回答之十 很多個一年     女伶與蛇髮女妖 蘋果Profile Lex蘋果秘密會社 LEX 蘋果私密日記 雷聲 ►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Leave a comment

女伶與蛇髮女妖。

     My Book       chapter 0          ? 女伶與蛇髮女妖。           Annie Lennox   第一次被她驚嚇的時候,是她戴著法拉頭假髮,身著維多利亞時代的華麗服飾,在音樂錄影帶中與另一名女子爭風吃醋的場面。在錄影帶中,她一邊對嘴唱歌,一邊演出誇張表情,然後不計形象在地面上爬行,咄咄逼人地向她的舊日情人索回已經消逝的戀情。   她是Annie Lennox,這隻Music Video是她在自Eurythmics單飛之後的第一張專輯「Diva」當中收錄的「Walking on broken glass」。    這張由她自己一手創作、製作的單飛處女專輯的封面是一個盛裝的女伶。從繁複的羽毛,以及誇張的舞台裝,她女伶的身份絲毫沒有令人懷疑的餘地。然而,這張專輯當中收錄的歌曲除了具備相當戲劇效果的歌曲,一如前所提及的「Walking on broken glass」、「Little Bird」之外。有更多的部分是女伶卸了妝、下了舞台之後的心底話,比如開場曲「Why」即為其一。   很有趣的是,「Why」的MV當中,Annie Lennox從一開始一個人坐在化妝鏡的素顏,逐步隨著歌曲的行進,在鏡頭前戴上假睫毛,畫上眼影,打上腮紅,穿戴全套的舞台妝,到最後的最高潮,她盛裝在鏡頭前展現漫妙的舞姿,在舞台上不停的華麗旋,然而,這時的歌詞卻是深入內心而悲傷異常。那反差之動人,至今仍讓人難忘。   之後,由當年尚是清純少男少女的Keanu Reeves與Winona Ryder所主演的「Bram Stoker’s Dracula」當中收錄了Annie Lennox所主唱的主題曲「Love song for a vampire」,前奏的鼓聲與沉重的心跳相當,她以妖魅的歌聲演譯這首既淒美又悲傷的情歌,不僅完美搭配電影主題,即使單聽都一樣動人。當年,在台灣的唱 片公司曾經一度少量引進這張單曲,但由於崇拜者眾,這張單曲在極短時間售罄之後,即成為樂迷口中「夢幻逸品」級的收藏。   「Diva」這張專輯曾經讓她入圍葛萊美獎,但真正讓她拿下這項殊榮的,卻是在三年後發行的「Medusa」專輯。   1995年這張專輯發行時曾引起兩派爭議,其一認為,向以創作見長的她開始發行翻唱專輯,無疑是宣示她早已江郎才盡。另一派則認為這張以翻唱老歌為主軸的專輯無疑自這些經典曲目的原形發展出完全相異卻又恰如其分的樣貌。先不論這張專輯當年的銷售成績,僅憑「Medusa」讓她在當年橫跨大西洋兩岸的葛萊美獎以及全英音樂獎中都拿下年度最佳女歌手的殊榮,就可以斷定這張專輯的精采程度。(順帶一提的是,當年的葛萊美獎以及全英音樂獎的最佳男歌手也是同一位仁兄,他是Seal,讓他得獎的是電影「Batman Forever」的主題曲「Kiss from a rose」。)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Leave a comment

很多個一年。

     My Book       chapter 0          ☞ 很多個一年。           Dear xxx   哇哇哇~~好快喔。好快喔。  一年了耶。是什麼一年了呢?  認識你一年了啦。   沒想到這麼快就過了365天,你一定要繼續待在廣播界喔。因為有一天我也要跟你的其他聽眾一樣可以說:我聽你的節目有四年了呢。   為什麼送你一隻熊呢?  因為你說過喜歡熊吧。不過,最主要的原因是…超級可愛的~   你有那種魔力讓我守著廣播收聽你的節目,聽著你帶著微笑的聲音感受到你的好心情,同樣的我的心情也跟著愉快了起來。   希望你一直是無憂無慮的,繼續把歡樂帶給大家。   謝謝你這一年來的一切,真的很高興有機會認識你囉。   (九十度鞠躬)                   XXX           ○    是感動嗎?這感覺。  不是很能說清楚那種眼底有霧,心中微微湧動的情緒。   接到這封從美國寄來的信無疑是意外的。由於收到的日期並不是任何的紀念日,所以同事還笑說,會不會是瘋狂聽眾的郵包炸彈?拆開來才發現,原來是隻可愛的小熊瓷器。   將近一年前,我重新回到週一到週五的中午時段,主持帶狀節目,第一天走馬上任的時候,我選了一首"Eternal Flame" 作為開場曲,說這是我第一首學會歌詞的英文歌,也是我的主題曲。   她不是第一次聽到這首歌,但卻是第一次知道這首歌曲的主唱者及歌名。因為聽到了這首開場歌,她決定留下來把節目聽完,而那時對於在太平洋彼岸,時差將近十二個小時的她,已經是深深的夜裡。   然後,之後的半年多,除了離開華盛頓出遊及極少次AOL搞飛機之外,幾乎每天她都會準時上網在留言板上與我互動,除了她之外,還有一群來自澳洲、日本、新加坡等地的聽眾,就這樣每天每天的透過網路收聽我的節目,與我在網路上互動,最後成立了一個網站。   當時偶爾會有聽眾在網路上說,啊,從我國中的時候我就在聽你的節目,到現在我已經上了大學,已經過了幾年幾年之類的。她一直很在意,遲遲到當年才首度認識我的聲音,收聽我的節目。   後來,離開週間時段的最後一天,收到她們為我集結成一本的信。這些親筆寫上去的信分別來自台灣、日本、澳洲、美國,細心的她把這些信做成一本小書,再從美國寄回電台給我,裡面滿滿都是離情依依,翻不到幾頁,我的眼淚就掉下來了。   然後她們成立了蘋果會,架了一個叫做蘋果秘密會社的網站,設立常設的聊天室,而她是會長。   於是一路下來,縱使我們無法如同以往每天在網路上見面,我們仍透過這個網站,這個聊天室分享彼此的生活中的趣事,分享最近聽到什麼非聽不可的好歌。   然後便是這封令我又驚又喜的包裹了。   從開始工作至今,已經將近六年了。那是我大半的大學及研究所生涯。這段期間足夠讓人從國中唸到大學,從大學初入學到社會新鮮人,從新婚到兩個兒子的媽。亦或從婚姻中走出,然後又進入另一個家庭。(相信我,這些都是我收到的信件分享的故事。)   六年了,很多事情已早不復當時的初衷。然而,有些事情縱使時空遙久仍不會改變,有些感動是永遠都沒有辦法忘記。   我走進了與我陌不相識的人們的生命,參與他們的生涯,扮演我無法得知的角色,從而被寫進了他們的編年史。而素昧平生的他們也如此走進我的,以眼淚與感動成就我記憶中一場又一場無法抹滅的場景,在每一首播送的歌曲背後交織淚水及微笑的故事。   而我終於明瞭,感動是這個樣子的。  感動原來是這個樣子的。          ○   而我想說的是,我會繼續努力的,在往後的一年,兩年,三年…乃至於遙不可知的未來,我都會繼續一直努力下去的。   這是我們的約定。(心)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Leave a comment

不愛唱歌的啟示,四。

     My Book       chapter 4-5          ☞ 不愛唱歌的啟示,四。            「拿到金曲獎,有沒有什麼想法?」   建年很明顯的倒抽了一口氣。即使過了這麼久,對建年來說,這仍然是個令人緊張的話題。   「能得到金曲獎的肯定,我當然是高興,我知道有些人是因為知道了我得了這個獎所以才對我產生興趣,才開始聽我的唱片的。」建年的緊張完全展現在字裡行間,「可是,因為得了金曲獎,一下子大家都把我當成歌星,走在路上,還有人問『你是不是那個得金曲獎的歌星啊?』,我聽了就覺得很奇怪,我怎麼會是歌星 呢?我還寧可說他們叫我警察歌手,或是就直接叫歌手就好了。我喜歡唱歌,但是我覺得我不是什麼歌星,至少我不喜歡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跟聽眾距離很遠的唱歌。」   是的,正因為聆聽建年的歌時那種獨有的、誠懇的、沒有距離的質感,感動才能如此跨越語言、如此迅速傳遞。   之前曾聽過擔任當屆金曲獎評審的知名樂評人翁嘉銘先生談過當年評審的過程,他說當時在評審到了最後的階段時,建年與另外一位候選人旗鼓相當,幾次投票都沒有辦法做出最後的決定,因為他的一席話才讓這場已經延續了近八個小時的爭辯順利產生結論。   「金曲獎應該以用音樂的本質來看,而不是比這個歌手有多少人認識。有哪些音樂是你回家還會願意再拿出來聽,而且每次聽都讓你很想一直再聽的音樂,他的回味度才夠。」他說。    「音樂的感動來自從最原始的觸動。像是建年或其他以創作導向為主的音樂人,他們的作品是從他們自己的生命、生活,從他們自己的經驗或他所擅長的音樂開始。他純粹是從音樂,從他自己對音樂的感觸出發,連結音樂原始的觸動。」  行銷學百折不撓的箴言告訴我們,人只對人感到興趣。同理可證,正因為歌曲中的情緒如此真切,如此貼近生活,所以感動才會那麼直接,那麼貼近心跳。   「聽到陳建年的東西,我會覺得這樣的音樂跟自然,跟生活,跟他的祖先,跟他的生命有很大的關連,就很特別能引起我的感動。」這是翁嘉銘先生在那次受訪的結語,而我不能同意再多。   音樂所以動人,正是因為觸動了聽者,牽動聽者的情緒,進而讓歌曲與聽者的生命產生關連。這是製作人林暐哲數度在各大小研討會、報章訪問所強調的「共感」。      而建年音樂中「共感」的來源,便來自其純粹的生命情調。    「我在建年的聲音裡面聽到了很豐富的生命。」同樣擔任過金曲獎評審的音樂節目主持人Elsa如是說。   「他的音樂的產生過程絕對不是被設計過的,而是他自己自發出來的,而且不是被設計跟引導出來的。他只是做他會做的音樂,然後講他想講的話,講他有感覺的事。」滾石唱片資深音樂監製陳勇志如此描述他所聽見的建年。     「簡言之,他的音樂就是他自己。」   是的,音樂市場中有太多憑空杜撰的快慢情歌充斥,差一點就忘記了音樂最初不平則鳴的肇始。較之汲汲於市場中找尋未曾被填滿的缺口,建年大方地把自己的生命唱成歌。或者說,建年把他的生命活成一首動人的歌,旋律昂揚。   Material from this site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3 Comments

不愛唱歌的啟示,三。

     My Book       chapter 3-5          ☞ 不愛唱歌的啟示,三            「為什麼選擇調到蘭嶼來?是因為金曲獎的緣故嗎?」   「其實早就想請調過來了,金曲獎不過是個……嗯…….」   「導火線?」   「嗯,嚮往很久了,其實。」隨手撥著和絃,建年還是一派高深莫測的笑容。    若是據建年的說法,早在發行唱片之前,就想要到蘭嶼來,心裡想的是下了班出警察局大門,就是天然的魚場。若是天晴,近海大片大片的珊瑚礁美麗的教人簡直不想上岸。在拿下金曲獎之前,幾次想請調蘭嶼,卻總因為人事員額問題不能成行。    得了金曲獎那年,全台灣所有的媒體連帶所有台灣東半部的鄉親父老一下子全部找上門來,專訪、現場演唱、致詞、代言的邀約絡繹不絕,人氣最盛的時代,建年駐在的警察局彷彿成了香火鼎盛的名山古剎,絡繹不絕的香客逼得認生的建年最後只好開始過濾來電,開始請同事Cover,開始過著逃離人群的生活。   正巧那時蘭嶼的分駐所的警員申請調回本島,多年來的心願終於實現,建年於是開開心心的調到蘭嶼,開始在離島的生活。雖然建年還是從本島來的觀光客口耳相傳的熱門景點,但相較之前,卻已是好上許多。   Material from this site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Leave a comment

不愛唱歌的啟示,一。

     My Book       chapter 1-5          ☞ 不愛唱歌的啟示,一。           「其實,我不喜歡唱歌。」    抱著吉他,建年坐在茶几邊,蘭嶼的海風從窗外吹進來,茶几上茶壺低聲沸沸洋洋,白煙縷縷在黃昏的陽光底下彷彿一場夢,來不及醒來。   來不及自其中醒來,是建年剛剛順手彈完西西里小調「O sole mio」,吉他旋律琮琮琤琤,恍兮惚兮是蔓生在島上向日葵花田裡耀眼的一大片金黃。建年的一句話瞬間把我拉回地面。   「為什麼不喜歡唱歌?怎麼可以不喜歡唱歌?」   時間回到99年夏天。那年,建年的第一張「海洋」剛發,我在錄音室裡面邊聽邊唱他的「海洋」,忘記了明天還有尚未完結的畢業考。質樸、純粹、簡單得讓人好動心,彷彿在建年吉他的共鳴箱裡藏著一片海,旋律隨著徐徐海風迎面吹來。   而,「海洋」不只感動了我,感動了一整船樂評,更感動了金曲獎評審。那年,建年得了金曲獎,而且是兩座,最佳男演唱人獎以及最佳作曲人獎。台灣從南到北都吹起原住民音樂風,所有人都好奇從陶(吉吉)、王力宏、庾澄慶、張學友這一群港台流行天王中脫穎而出的最佳男歌手到底在唱些什麼。但,建年在當年除了出席「勇士與稻穗」演唱會以及交出紀錄片「海有多深」的配樂專輯之外,便沉默了。   後來,業界一直耳語建年的新專輯就要發行了。然而,耳語一直是耳語,望穿秋水,建年的新作品始終還是沒有出現,卻聽說了建年不勝盛名之累,自請外調蘭嶼。再後來,就只剩下「海洋」的海濤聲在耳邊漸弱的迴旋。   這些年,R&B從無人熟識的旁門左道變成熱門樂種。這些年,當年的新人歌手崛起了又沒落。這些年,建年在蘭嶼過什麼樣的生活?唱什麼樣的歌?  Material from this site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Leave a comment

煙盒。

     My Book       chapter 0          ☞ 煙盒。           從捷運站走到她家門口,大概是抽完兩根煙的距離。大部分的時候,她會阻止我打開煙盒的蓋子,不准我再抽第二根煙,夜裡的街燈把我們的影子拉得長長的,直到我送她到家門口,等她房間的燈亮起來,我才離開。   她是那種很容易就讓人愛上的女孩子,笑起來像是漫畫裡開朗的女主角從書裡面走出來,讓人莫名奇妙的就感覺到幸福。   認識她,是在我人生最灰暗的時候,那時我剛剛被論及婚嫁的女朋友甩掉,她說,她還不確定,她想離開一陣子,想清楚之後再說。而那是朋友的生日會,KTV的包廂裡,連綿不斷的心碎情歌讓我幾乎崩潰。那晚,我只抽煙,不說話,不拍手,不開口唱歌,也不微笑。煙霧裊裊,飄飄然我只看見對面微笑的女生,微笑的樣子讓我想起剛剛才分手的女朋友,那是我第一次遇見她。之後幾次朋友的聚會裡再碰見,也就慢慢熟稔了起來,發現原來我們的住處只隔了幾條街,所以我開始習慣送她回家,沒別的意思,就是不放心讓女生落單,自己一個人回家。    朋友剛剛知道的時候總是故意取笑,哦!有姦情!我聽了就是笑,而她,總是努力的否認,誰說我們有姦情?拜託!我們只有堅定的友情!所以,後來朋友也慢慢習慣了我們總會一起出現,一起離開。我想,我也漸漸習慣了有人陪在身邊的感覺,而我以為她也是這麼想的。   送她回家的路上,我們聊很多事情,大部分是她說,我就靜靜的邊抽煙邊聽,後來她開始阻止我抽煙,她說,其他的事情我不管,你要慢性自殺別把我也拖下水,於是不准我把煙盒的蓋子再打開。不抽煙,我只好也開始告訴她我的故事,包括那個離開我的女朋友的故事。她的安慰千篇一律都是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我沒辦法反駁,只好看著她苦笑,然後她也跟著笑,我們就一起笑開了。   我真的沒有想到她是愛我的,我也沒有想到,後來我居然也對她動了情。那天晚上,在朋友的聚會裡,女朋友突然打了電話來,說她想清楚了,說她最後還是想回到我身邊,想定下來,問了地方,她就出現了。都是早就認識的,朋友們笑著恭喜我們繞了一圈終於還是註定在一起的。那個晚上我沒有送她回家,因為我的女朋友說她有點累,所以我們就先離開了。臨走跟她說再見的時候,看著她對我揮手道再見的神情,我就開始有種奇怪的感覺,說不出口,就哽在喉頭,以致於在當晚擁抱我的女朋友的時候,反而感覺到空虛,惝然若有所失。那時我還沒發現,以為是自己還不習慣女朋友回到身邊的感覺。   之後幾次朋友的聚會,她都沒有出現。跟朋友們問起她,他們說現在她的工作忙,沒時間。我想打電話給她,才發現從一開始就沒問過她的電話。然後我開始厭煩女朋友介入我的生活,要我換襯衫的樣式,換床單的顏色,要我戒煙,要我為她改變一切。我們開始爭吵,直到半年後的某一夜裡終於受不了彼此,決定分手。分手之後的夜裡我總是叼根煙,無意識的晃出去,就晃到她家門口,卻一直沒有勇氣按電鈴,覺得自己沒有辦法就這樣面對她。今晚我終於鼓起勇氣,按了電鈴,回答的卻是個男人的聲音,我報了她的名字,等了幾分鐘,她才從窗口探出頭,看了是我就急急忙忙跑下樓。喘噓噓的說聲好久不見,今天怎麼會來?然後又是熟悉的微笑,男人在樓上的窗口望著。   我指了指樓上問,是你男朋友嗎?   她點點頭,還是微笑著說︰最近才剛認識的。那你呢?結婚了嗎?   我停了一下,說我們分手了。   她一下子眼眶就紅了起來,還是微笑著看著我說,哦!……….你知道那時我好喜歡你?……….嗯!………..可是,我現在很幸福,他很愛我。   我什麼都說不出口,只好點頭說聲晚安,看著她又爬上樓。慢慢的,打開煙盒的蓋子,抽今晚的第二支煙,是的,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會蓋住我的煙盒,蓋住我對她所有的思念。 Material from this site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Leave a comment

午夜飛行。

     My Book       chapter 0          ☞ 午夜飛行。           深夜,我在距離你數千公尺的高空,而左上角扣上安全帶的警示燈剛剛熄滅,機長用陌生的語言廣播爬升的高度,飛機正慢慢的滑翔前進,偌大的城市越來越遠,繁華的燈火閃爍著逐漸陌生的回憶。把紙條收進口袋,我摘下眼鏡,揉了揉乾澀的眼睛,想睡過整個太平洋,想有一個夢,一個有你的美夢,夢裡我們終於可以合而為一,不再有任何顧忌。   初初相遇時,我是負笈的學生,剛剛到陌生的城市裡準備開始嶄新的生活。全然陌生的迎新茶會上遠遠就注意到你,一樣的黑頭髮,一樣的黑色瞳孔,夾雜在說著異國言語的人群中格外顯眼,後來你也注意到坐在角落沈默的我。禮貌性的招呼之後,看我還是緊張,於是你開始用中文自我介紹,但奇怪的腔調、荒腔走板的發音讓我直發噱,只好忍著笑糾正你的中文。最後看你漲紅著臉努力捲舌的樣子,我終於受不了大笑,看我放鬆笑了,你也跟著笑了起來。   原來你從小生長在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城市,也慕名到這裡求學。學期剛開始時,語言的隔閡讓我簡直痛不欲生,幾乎完全跟不上教授的思路。多虧了你的課後輔導,學期中我才慢慢跟上進度。說要請你吃飯,你總搖搖頭,要我教你說「標準中文」,尤其那個準字,還努力的把舌頭捲得老高。   課餘有空的時候,我們常常在一起看電影,逛街,邊喝咖啡邊聊些言不及義的事物。後來,你嫌房租貴,說要搬到我公寓的空房間,我樂得有人分擔,我們於是變成室友。   有時你買了大包小包回來,袖子一捲就開始大展廚藝。基於女性的尊嚴,一開始我也想幫忙,你總嫌我礙手礙腳,我只好坐在一邊看著你這個大男生在廚房裡忙進忙出,等你偶爾轉過頭來向我微笑,窗外透過來的陽光照在你的側臉,我簡直幸福得快要心碎。我們坐在餐桌的兩邊,滿桌豐盛的菜色,你微笑著為我夾菜,那時我就知道,我已經愛上你,雖然我們都不說。   時間飛快就過去,兩年的時間所剩無幾,一晚你突然敲了我房門,我一開門迎面就是一大束玫瑰花,你屈膝跪在我門口,右手握住我,左手是戒指,要我畢業後留下來跟你一起生活,我說不出話,感動得哭了起來。你慌了手腳,連忙起身抱緊我,問我怎麼了,我只能一直搖頭,不能言語。   我何嘗不願意,但我不能。   家裡的父母還在等我的歸期,而你也無法離開你所熟悉的國度與我一同回去。你知道情況之後變得異樣沈默,不久之後就搬了出去。畢業之後,緊接著就是離別了,班上的同學在機場圍成一圈一一與我道別,獨獨缺了你。   到了起飛的時刻,拿了行李,正要進艙門,遠遠聽見你大聲叫了我的名字,轉過頭,你飛奔過來,就是一個大大的擁抱。你還是微笑,塞了紙條給我,喘噓噓的要我回去之後記得寫信給你。我點點頭,邊揮手邊跟你說再見。    坐定了之後,打開紙條,就是大大的三個中文字,歪歪斜斜的寫著。   我愛你。 Material from this site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1 Comment

三天。

     My Book       chapter 0          ☞ 三天。           才不過三天,就這樣三天沒有見面,感覺卻像相隔了一個世紀。 她用她白晝的日光以及夜間的星辰紀念男人的容顏,以致於在她的眼裡所有經過的男子都有著相同的身形以及類似的聲音。她無法想像為什麼可以把一個人裝進她心中最柔軟的部分。 她從來不相信一見鍾情,就像她一向以訕笑的態度看待那些在童年時代信以為真,關於白馬王子的故事。 已經過了那樣的年紀了吧!這是她給自己的理由。 就像過了某一個關鍵的年齡,就開始明瞭原來聖誕老人並不存在的道理一樣。或者是在沙發以上假睡,然後發現本來該穿著紅衣紅帽的聖誕老公公,原來就是躡手躡腳的爸爸。或者每次誠心祈禱的禮物都會變成益智同時無趣的遊戲。聖誕老公公於是成為某種遙不可及的夢想,而她已經把這個夢想完完全全的拋到腦後,不復追憶。 一個單身的女子在這樣一個大都會當中過生活,學會了不少看待感情的方法,也看過了很多快樂不快樂的愛情悲喜劇。白馬王子的故事在這樣大城市的生活中如同在夏季的大毛衣,變得不當而累贅。偶爾拿出來重溫甚至覺得自己不但幼稚而且無知,她就是無法相信會有一個為了她而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白馬王子在不知名的某處等待著這樣虛無縹緲的機會。 談過幾次不甚成功的戀愛,愛過一些不該愛上的人,這樣的經歷讓他在看待感情的態度上更加的潔癖。並不是害怕受傷,只是覺得沒有必要。 為了愛情把自己都放棄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她相信維持一定距離的感情遠比貼近的感覺更加安全。 然後她遇見了她的王子。 初初見面時,是在一群朋友的生日聚會,她就明瞭某個她堅信不已的定律即將為了這個眼前的男子而改變。沒有轟轟烈烈的初識,也沒有什麼特別的事發生。她覺得男子像是一個孩子,帶著玫瑰色的光環來到她的生命當中。僅僅一個微笑,她已經傾心。 但是,當下她並沒有做出任何表示。多年來的經驗告訴她,這樣的愛情並不會像這樣說發生就發生。她會等待,即使再焦急,她仍然如同一尊冰冷的石像,行禮如儀。 她不確定,男人是不是也有和她一樣的感覺。她甚至不知道男人的名字,她覺得愛情如同一朵飄在遠遠山邊的雲,飄啊飄就要飄出視線。然後男人來到她的面前,感覺就像是王子與她終於在故事的終結處相識,就要開始幸福快樂的日子。 男人在外商公司工作,所以常常必須離開她所居住的城市,每次帶回來一皮箱外地的故事與她分享,常常從夜裡說到白晝,昏迷說到清醒,總有說不完的話題,分享不完的故事。 可是男人總是小心翼翼的措詞,男人不說愛,而她也從不問。她以為這也是一種不成文的默契,她善於等待。她害怕像這樣一下子握緊,就會把好不容易飄近的那一朵雲握成在早晨蒸發的露水。雖然她們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長,看電影、逛書店、喝下午茶……這些情侶該做的事情都做了,男人仍然不說愛。 她覺得這也是一個遊戲,距離是一種美妙感覺的催化劑,而她害怕破壞了這樣的美妙感覺。 前天,男人從出差的城市捎了一份整整十頁的Fax給她,內容的前面幾頁就是一些當地的天氣、風景和自己的經歷。她看著男人孩子氣的字跡邊想像他的經歷,邊會心的微笑,然後在最後的一頁結尾不起眼的地方,有著被傳真機切成兩半的三個英文字,這是不是也算是某種暗示呢? 她心中有無限個可能,但她寧可相信那三個字是I Love You,雖然它看起來只是I I……V……。 今天下午的飛機,她要帶著這份語焉不詳的Fax去機場她的白馬王子,然後,向王子問清楚這到底是哪三個字。 Material from this site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Leave a comment

初戀情人。

     My Book       chapter 0          ☞ 初戀情人。         認識他的第七年,在他生日那晚的11點19分,我把自己七年來寫的49封沒寄出去過的信裝在一個大大的牛皮紙袋裡用力塞盡他家的信箱,然後一個人走暗暗的夜路回家。 點頭之交,我們,認識在那個為賦新辭強說愁的年紀。第一次見到他是在兩個班的躲避球友誼賽。第一眼就注意到他,靦腆靦腆的,笑起來就讓人覺得很舒服。那時覺得一定要像小說中的情節,要有一見鍾情、轟轟烈烈的初戀。所以開始寫信,心情好的時候寫,心情不好的時候寫,被老師罵的時候寫,考試很順利的時候也寫。沒想過要寄,因為沒有住址。 上了高中之後,每天都搭6點40分開的公車,因為幾乎每天都可以在車上遇見他。我們念不同的學校,但是相距不遠。公車上常常故意坐在他後面一個位置,覺得他的頭髮被風吹起來的樣子實在很好看。還是偶爾寫信,想念的時候寫,天氣冷的時候寫,留校晚自習的時候也寫。 大學之後我們有了不同的生活,他到新竹唸書,只有假日才回來,我留在台北,假日的時候常跟朋友跑到外面玩,一直沒有碰面。直到一次同學會才發現他已經和自己的老同學在一起一陣子,那晚寫了49封信裡最長的一封,寫到太陽都出來的早上6點半。後來聽說他們分開了,而我也終於從他的EX知道他家的地址。原來,我們住得不遠,同一條路上不同的巷弄,每次上課時都會經過的。還是寫信,次數少了,卻越來越長,常常一寫就是十幾頁,沒什麼內容。常常覺得自己很奇怪,老師交代的報告都寫不長,這些信卻一寫就停不下來。 開始工作以後,有時聽到情歌,就想起他,自己覺得很甜蜜,但始終還是沒讓他知道我的心意。對他而言,我只是個見過面的陌生人,而我也不想改變這樣的關係。 終於有一次,在家裡附近的超市裡遇見他,看見我他笑的好開心,居然衝口而出我的名字,我嚇了一跳,奇怪他怎麼會記得。他說早在高中的時候就注意到每次我都坐在他後面,早早就知道我的名字,學校,生日,班級,還有地址電話號碼。 為什麼不追我,那時候?他問。我杵了半天想不出原因,支支吾吾講不出話來。他就又笑了,說我……的時候生日,記得給張卡片吧! 我點頭,目送他離開,開始回憶他剛剛燦爛的笑容,然後開始想著,這些年來寫的信,終於可以到它們該去的地方,真好。   Material from this site  

Posted in 雷克斯之聲 | 1 Comment